新華網深圳6月13日電(記者周強)深圳交警日前曝光了十大沖紅燈違法車輛,其中一輛車牌號為粵B3LF42的海馬牌小車半年闖紅燈逾百次,成為統計期內次數最多的“闖王”,罰款累計10萬多元。
  來自深圳交警局的統計數據顯示,車牌號為粵B3LF42的海馬牌小型轎車,近半年闖紅燈數量高達102宗,其中僅今年1至4月沖紅燈違法就有81宗,次數之多自動當選為“闖王”,且罰款均未處理,另有超速、違法變線、逆行等違法各1宗。
  根據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》第十六條規定,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,處五百元罰款;一年內有上述行為三次以上的,從第三次起每次處一千元罰款。記者還粗略估算了罰款金額,前兩次每次500元,第三次起每次1000元,102次共要繳納101000元的罰款。根據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號)規定,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一次記6分,涉事車主將被扣分612分。
  排名第二的為一個號牌為粵B79229的豐田小轎車,自2006年開始未年審,累計違法101宗,其中半年內沖紅燈違法逾百宗,均未處理。車主為深圳市寶安區公明合水口中信彩印廠。
  排名第三的是號牌為粵SS4642的五菱輕型普通貨車,自2004年開始未年審,累計違法163宗均未處理。其中今年1至4月違法38宗,均為沖紅燈。車主為東莞市清溪祥利百貨商店。
  深圳市交警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該車主還沒有來處理違章,我們希望車主主動過來處理,暫不採取強制措施。同時提醒司機朋友在綠燈閃爍時松油門減速,紅燈前將車輛停在停止線以外,安全駕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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