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記錄5/2日
中午小弟來電說;收到5/8日要去龜山鄉市公所調解通知單,早上10點調解。
晚上和小弟去分院,一不注意爸爸又將鼻胃管拔出來了,趕緊將爸爸帶回病房,請護士來重新插管,護士說爸爸拔管的次數太頻繁,要我們將爸爸的手綁起來,可是只要一綁,爸爸就躁動打人,所以我們也是進退兩難,看護也被爸爸打,而且還打到瘀傷,不僅這樣;爸爸還把看護的手抓傷流了血,看到我和小弟、大哥也是打,無一倖免!爸爸你最該打得人是肇事者!不是我們!爸爸每打我們一下,我們就更加難過,更加對肇事者憤憤不平。
護士問爸爸是不是送魚湯被撞?我們覺得很質疑,為何護士會知道呢?我們沒有說,護士們又是從哪得知的?不得不去連想到,是不是肇事者利用其親戚在總院放射科的關係,在向護士探傷勢,要不然肇事者怎能安心的不聞不問。
4/20日肇事者先生來,也是說得很輕鬆,說伯伯好很多了,哪有人來探病是這樣說,如果好很多,難道你們就不用賠嗎?你們是哪一隻眼看見我爸爸好很多,我們看護顧爸爸顧得很吃力,不然大哥為什麼還不去上班還待在醫院,目的是爸爸這樣如此躁動,看護吃不消,因為沒有人受得了爸爸,再說看護也是人,為了顧爸爸,難道都不用睡嗎?看護也曾跟我們說;「叫肇事者來顧你爸爸,看她是怎麼給人家撞得,好好一個人撞成這樣,有夠沒良心,有夠過份,真是有夠沒誠意」。問題是肇事者視而不見,我們難道要拿槍去壓她來照顧我爸爸嗎?肇事者再怎麼鐵石心腸、再怎麼視而不見,我們也都無法,只有用法律來制裁這種人,願法律能還給爸爸一個公道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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